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
为贯彻党 、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,落实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全力做好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 小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攻坚行动方案》)。现印发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抓好落实。各地区、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2018年1-8月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,但成效并不稳固,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,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,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。各地区、各部门和有关 企业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 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,加强组织 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突出问题导向,聚焦 和 时段,采取 有针对性措施,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,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。
二、加强指导,落实责任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《攻坚行动方案》任务要求,完善政策措施,加大扶持力度,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,同时监督和管理。地方人民政府是《攻坚行动方案》落实责任主体,要将任务分解细化,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;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,各项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,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,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制定实施方案。 企业要起到模范作用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传引导,及时主动发布 信息,动员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。
三、加强调度,考核。各相关省(市)于2018年9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“散乱污”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、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,2018年10月底前报送锅炉综合整治清单、工业炉窑管理清单、 行业挥发性物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。从2018年10月起,各相关省(市)和 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 任务进展情况。实施严格考核问责,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、工作不到位、污染问题突出、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督察问责,切实落实地方党委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。







